第四批抚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抚宣字[2017])20号),在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核、实地考核、会议评审,拟命名抚州名人雕塑园等14个单位为第四批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 0794—8252086。 邮箱: 40825438@qq.com。 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A422。 公示期间,凡认为拟命名的基地不符合评选命名条件或对此有异议的,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市委宣传部实名反映。 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5日 拟命名第四批抚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1、抚州名人雕塑园 2、抚州市梦湖 3、抚州市拟岘台 4、抚州市城市规划馆 5、临川区八一希望小学 6、临川区嵩湖乡下聂村 7、南城县赵博生烈士纪念馆 8、南城县沙洲镇黄狮渡大捷纪念碑及指挥部 9、南城县毛泽东旧居 10、南丰县南广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11、金溪县竹桥古村 12、金溪县浒湾书铺街 13、广昌县驿前镇明清古建筑群 14、广昌县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