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链办理材料清单办事指南金溪县人民政府金溪县人民政府

2019-12-23 00:00:00 来源:金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链办理材料清单办事指南
 
201912
 
 
 
 目录
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类)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达到规定年龄)
缴纳医保 社保(养老保险)
缴纳
二手商品房交易
法院判决
赠与
继承
离婚析产-法院判决
离婚析产-协议离婚
婚内析产
房改房上市买卖
变更登记-遗失补证
变更登记-分割
 
 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类)
 
 
1、到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窗口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缴纳本年度的车船税。
2、通过警民合作审核,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免检类)。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
 
1、到人民医院,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进行体检。
2、体检通过后,通过交警12123APP或者在支付宝里面搜索赣服通小程序找到专区服务里面的12123交管服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达到规定年龄)
 
1、到人民医院,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进行体检。
2、体检通过后,通过交警12123APP或者在支付宝里面搜索赣服通小程序找到专区服务里面的12123交管服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延期)
 
1、到人民医院,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进行体检。
2、体检通过后,通过交警12123APP或者在支付宝里面搜索赣服通小程序找到专区服务里面的12123交管服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


缴纳医保
1. 点击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进入首页
2. 定位到江西省,选择主题服务-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缴费。
3. 刷脸验证后,现在我要缴费,点击医疗保险
4. 点击后,输入要缴费人员的证件号码、姓名等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5. 申报成功后,确认缴费金额和期限,点击完成缴费
 
 
 
 社保(养老保险)缴纳
 
1. 点击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进入首页
2. 在主题服务,全省通用板块,找到并点击‘社会保障’
3. 在‘我要缴费’页面,点击‘养老保险’,进行本年度或次年度的社保费申报,如果要为父母和亲戚朋友缴纳保费,则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及信息即可。
4. 选择您想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点击‘去申报’
5. 申报成功后,点击右下角‘去缴款’,确认缴费期限和金额后,点击‘缴费’
6. 选择‘三方协议扣款’,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缴费


二手商品房交易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单套新建商品房买卖(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①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原件1份;②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1份。
2)单套存量房买卖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原件1份。
5.税费缴清证明(核对原件)。
6.房地产交易税收内部流程表原件1份。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法院判决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的,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5.税费缴清证明(核对原件)。
6.房地产交易税收内部流程表原件1份。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赠与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赠与的,提供:赠与协议合同原件1份。
2)受遗赠的,提供:①遗赠证明材料原件1份;②死亡证明原件1份;③全部法定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①遗赠材料也可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1份。②如受赠的土地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提供出让合同原件一份、土地出让金发票(核实原件)。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继承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继承的,提供:①继承不动产具结书原件1份;②死亡证明原件1份;③全部法定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也可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1份。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离婚析产-法院判决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的,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离婚析产-协议离婚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协议双方现场确认。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婚内析产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房改房上市买卖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1)单套存量房买卖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原件1份。
2)如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出让合同原件一份、土地出让金发票(核实原件)。
5.税费缴清证明(核对原件)。
6.房地产交易税收内部流程表原件1份。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变更登记-遗失补证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原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公示材料。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变更登记-分割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询问表原件1份、税收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包括:
1)申请人为单位的: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③其他组织按照《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提交身份材料;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产权份额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交)。
3)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还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变更材料
1)房屋面积、界址状况发生变化的提交:①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收回决定书;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和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项目用地检查核验意见);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地价缴纳凭证或材料。
 
(在不动产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在不动产缮证窗口领取结果)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