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不动产登记2019年第74号公告金溪县人民政府金溪县人民政府

2019-12-23 00:00:00 来源:金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01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室(金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4-525981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权利类型
房屋用途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黄自强
金溪县秀谷镇春生路13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住宅
241.59
215.5
黄自强继承吴长琴全部产权

 
金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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