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金溪县人民政府金溪县人民政府

2020-03-26 00:00:00 来源:金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座 落
备注
1
金国用(2015)第61
张学良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金溪县秀谷镇府前东路221号店(金灿豪门24栋)
/

 
公告单位:金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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