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财农指[2019]42号文件拨付我县防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70万元,用于对发展节水抗旱稻、再生稻、玉米和红薯等粮食作物生产的适当补助,根据相关乡镇对当年栽种情况核对,按照全省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对突出重点生产大户进行相应奖励,决定将上述资金全部补贴给当年相应作物的农业生产者,现将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如有疑问,请致电金溪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赶生,办公室电话:07945292231,手机:13755902182 附件:2019年防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资金补贴表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2日
来源: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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