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2019年度国家补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范围的充电桩公示

2020-05-08 19:52:03 来源:金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关于拟纳入2019年度国家补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范围的充电桩公示

  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94号)和市能源局《关于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济能电力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4月18日下发了《关于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金能源〔2020〕7号)。

  各镇街、园区、单位,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已完成了项目申报,经我局审核,县供电公司滨江大道充电站、特来电汽车站充电桩等12个站(点)均符合本次奖补条件。但受上级拨付我县奖补资金总额限制,拟对其中16个直流充电桩(总功率960KW)、3个交流充电桩(总功率21KW)纳入本次奖补范围,其余30个交流充电桩(总功率60KW)优先纳入下年度奖补范围。

  现对纳入奖补范围的充电桩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4月28日-5月1日),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新能源和电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707005。

  拟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奖补范围的充电桩公示(2019年度).xls


  金乡县能源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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