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两类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019-12-14 08:20:43 来源: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13日从晋源区医保局获悉,该区把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每年最高可享受6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补偿。

据介绍,本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包括: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太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至2倍之间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当年住院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各项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在3万元以上,且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救助根据患者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5000元到10万元以上,分为4个补偿等级,每年最高可享受6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补偿。申请人可凭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其他病史资料、医保报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符合条件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村、社区居委会依照政策规定,履行入户调查、公示等初审程序后,上报乡镇、街道复审。复审无误后,上报区医保局核定救助金额,最后依照相关程序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徐方伟)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