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洗选企业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仅有1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停止使用汽车(不含清洁能源汽车)运输原料、产品。 2、油墨生产、涂料生产、油漆生产、板材加工、家具生产和机械加工企业表面涂装、喷涂、喷漆等涉VOCs排放工序或车间限产50%,以生产线计,仅有1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3、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 4、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5、拉运沙石、渣土的车辆全部禁止通行;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等散装物料的装卸筛选作业。 6、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企业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仅有1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太原市晋源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