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晋源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2020-01-03 16:46:51 来源: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晋源环改办〔2020〕3号

关于延长晋源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经晋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判会商,未来1天,我区空气质量受气候影响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晋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晋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1月3日18时—1月4日18时)。

橙色(二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6、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市公交公司,增加公交线路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主干道路延时收60分钟。

(三)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督导检查组和各镇(街)要确保工业企业加强对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重点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工业企业按照“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太原市晋源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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