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太原市晋源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

2020-01-10 20:53:15 来源: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晋源环改办〔2020〕7号

关于延长太原市晋源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

根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11日0时-1月12日24时)。

红色(一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ꎮ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7.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市公交公司,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公交营运时间,主要道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三)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督导检查组和各镇(街)要确保工业企业加强对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中重型载货车辆禁止公路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工业企业按照“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根据市级交管部门发布的制定号段限行通告,采取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不含纯电动汽车和营运类载客汽车等)。

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户外作业。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太原市晋源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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