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晋州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告

2017-03-03 14:12:27 来源: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公布晋州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关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91号)和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16〕33号)要求,市编委办对相关部门、乡镇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晋州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和《晋州市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涉及16个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共68项(其中政策支持类5项、法律和信息查询类12项、知识产权保护类2项、就业技能培训类2项、公共教育类5项、劳动就业类8项、社会保障类16项、医疗卫生类4项、住房保障类3项、文化体育类4项、扶贫脱贫类3项、其他类4项),涉及10个乡镇公共服务事项57项(其中民政相关事务类14项、社会保障事务类7项、医疗卫生事务类16项、残疾人保障事务类1项、司法行政事务类5项、公安服务事务类14项),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市编委办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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