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 鸡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以下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故遗失,已向鸡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1、申请人河北杰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鸡泽县邯临路北,214省道东侧的原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鸡国用(2015)第00004号。 2、申请人高敬楼坐落在鸡泽县人民路西段北侧的原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鸡国用(2006)第1201274号。 联系电话:7511719 联系人: 李先生 鸡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