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2020年7月前扣留了一批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于90日内没有前来接受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现对社会予以公告: ...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区府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共10户申请家庭通过三级审核,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为进一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办事大厅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广大服务对象提供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区府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共25户申请家庭通过三级审核,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安市研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标块烧结页岩煤矸石多孔(空心)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9年3月8日至5月9日对吉州区开展巡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本院受理刘光华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争议仲裁案(吉区劳人仲案字[2019]第14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案前调解建议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三个巡察组自2019年4月26日至5月31日,对兴桥镇、长塘镇、曲濑镇、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等9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因吉州区螺川村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需要,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房屋征收工作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现将吉州区螺川村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开选聘不动产测绘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因吉州区螺川村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需要,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和评估技术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府发【2017】1号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府发【2017】7号文】)的规定,现将吉州区螺川村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开选聘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吉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区府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共9户申请家庭通过三级审核,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