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从2016年3月1日起,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开化县城区范围内对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停处理地址: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咨询电话:0570-6021001。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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