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017-09-28 14:18:06 来源:康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康政办〔2017〕73号

  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依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65号)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81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90项(包括行政许可46项、行政处罚2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强制19项、其他类6项),其中取消14项、承接3项、暂停41项、调整232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落实到位。对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实施,不得违法转交所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将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的事项在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予以增减,并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予以公布。

  二、完善工作机制。对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取消事项监管到位,调整事项有效执行。对公布暂停的事项要另册管理,除政策性原因暂停的事项外,有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应立即恢复实施。

  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对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县政府决定,取消、承接、暂停和调整事项不到位、滥用行政权力、擅自处置行政权力等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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