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历史沿革

2017-01-02 19:40:1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绍兴从秦汉时代起,置会稽郡,唐代时称越州,至宋代赵构升行在越州为都城绍兴府,这也就是“绍兴”地名的由来。

  绍兴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繁衍生息,马鞍山、壶瓶山等多处越族聚居遗址,距今约4~5千年。

  民国肇元(1912),废府设县,绍兴县直属省。

  1924年6月设绍兴行政督察区,次年4月改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2年4月改名第二行政督察区,绍兴县属区。

  1949年10月,绍兴城区改置绍兴市(县级)。绍兴市人民政府成立。7日,析绍兴县东部置会稽县。绍兴县驻柯桥镇,辖城郊、柯桥、齐贤、进化、漓渚5个区。会稽县驻皋埠,辖皋埠、东湖、东关、汤浦、马山、越南6个区。

  1950年3月,绍兴县增设钱清、东浦两区。5月9日,绍兴县、绍兴市(县级)、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市区称城区,县辖17区10镇199乡。复置绍兴市(县级)。27日,省人民政府依照中央政务院统一编制标准划分县别,定绍兴县为特等县。10月,绍兴县进化区所属15个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钱清镇划入绍兴县;嵊县三界区之双江溪、孙岙、上王、喻宅4乡划入绍兴县。

  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

  1956年3月,安昌区及所属11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莲东、莲西、夏履3乡划归绍兴县,合建成夏履乡。3~5月,撤区并乡,撤销14个区建制(保留4个山区、半山区区委班子),将原8镇、155乡合并为7镇50乡。

  1958年2月21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绍兴县、市合并;4月,县、市委合并结束;7月,县委决定,市人委机构并入县人委。同时建立市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0月,全县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15个公社,下设137个管理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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