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历史沿革

2017-01-02 19:40:1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00年6月16日,浙政发[2000]121号批复同意绍兴县斗门镇新豆姜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

  2000年5月29日,浙政发[2000]97号文拟扩大绍兴市市区行政区域:拟将绍兴县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马山镇、斗门镇(不含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原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拟仍由绍兴县管辖(待国务院批复)。

  2000年6月12日浙政发[2000]115号文拟绍兴县政府迁址:拟将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区迁至柯桥镇(待国务院批复)。

  200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1)将绍兴县的斗门镇(不含新马山村、新合作村、新黄甫村、新孙端村、新豆姜村和新斗门村)、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和马山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2)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柯桥镇。

  2001年8月15日,浙政函[2001]161号同意绍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平江镇建制,与平水镇合并。平水镇辖72村、1居,驻平水街(原址)。撤销稽江镇建制,部分(青坛等9个村)并入王坛镇。王坛镇辖50村、1居,驻王坛村(原址)。原稽江镇其余部分(车头等10个村)并入稽东镇。稽东镇辖71村、1居,驻竹田头村(原址)。撤销柯桥镇、华舍镇、湖塘镇建制,改由绍兴县政府直辖并调整设立若干街道。

  2001年8月21日,绍政发[2001]107号批复:柯桥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北28居、17村,驻鉴湖路(原柯桥镇址)。柯岩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南2居、42村,驻柯岩居民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管理原华舍镇3居、24村,驻华舍村(原华舍镇址)。湖塘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湖塘镇2居、39村,驻湖塘村(原湖塘镇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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