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相关事宜 1、申请报名家庭须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证明; 2、本次分(预分)配以抽签方式选择房源,中签家庭户须在7日内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或签订《保障性住房预分配租赁合同》,待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办理入住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以上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3、此次实物配租的家庭将不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保障; 4、在规定申请期限内不申请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5、咨询电话:4537098 举报电话:4523216 特此公告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