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

2020-04-01 10:58:42 来源:乐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清明将至,为统筹做好公墓祭扫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公墓祭扫采取人流管控措施,实行限时、限人数、分批、错峰祭扫,每个墓位祭扫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祭扫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二、县城殡仪馆公墓实行预约祭扫,祭扫时间自4月2日起至8日,每天7:00至17:00,其他时间禁止进入墓区祭扫,自4月1日起开始网上预约,每个预约号限2人进入。

三、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应加强城乡公墓管理,督促祭扫人员进入公墓区前自觉戴好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电子通行证扫码(赣通码)登记信息,防止人员聚集。

四、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历史埋葬点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引发火灾事故。

五、实行“三禁”管理。墓区内禁止焚烧祭品、烧香点蜡,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品,实行鲜花祭扫。一经发现违规祭扫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

六、严禁在县城区内违规销售祭扫用品,严禁在城乡公墓墓区内设置摊点销售祭扫用品。

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从严律己意识,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切实做到安全文明祭扫。

八、严格管控处置。对拒不服从防疫管控及祭扫相关规定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规依法严厉惩处。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来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