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春季森林封山防火的通告

2017-03-04 16:30:25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政府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政府报告,对知情不报或迟报者,要追究责任。当地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立即按规定报告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对组织扑救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各级公安、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违法用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曝光。

  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中小学校、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乡(镇)、村、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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