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媛福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2020-06-01 16:30:58 来源:首页 - 保定莲池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北媛福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河北媛福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保莲审环[2020]012号

2020年6月1日

 

河北媛福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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