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您认为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否有必要? (9)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您是否赞成本工程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建议或拨打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的联系电话。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莲花县水务局 联系人:谭先生电话:18079960068 九、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13570879325;电子邮件:hunanjxhb@163.com) 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您的意见和建议:工程兴建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工程施工和运行期的主要有利和不利影响;工程兴建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建设和环评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您对工程的兴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向本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黄沙水库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萍乡市莲花县水务局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