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濂溪区扶贫项目公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按照上级扶贫开发部门有关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精神,根据《关于拨付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九财扶指〔2017〕7号)文件要求,经过乡(镇)及区直相关单位项目申报推荐,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将报市扶贫和移民办、市财政局备案,现将濂溪区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17年10月21日算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扶贫办反映(电话0792-8251511)。 濂溪区扶贫办 2017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