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房镇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2019-12-12 08:00:00 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作旭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年以来,高力房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取得了较好效果。
    正确把握,落实责任。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镇党委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实处。
    有效运用,严管厚爱。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相互谈,分管领导与各部门、各村负责人谈,真正做到谈廉、促廉、敬廉、守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提醒早一点、多一点、实一点、深一点。力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教育干部、挽救干部,守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
    关口前移,有效监督。惩治腐败是治标,预防腐败才是治本,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转变为“不想腐”的必由之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落实在于监督。既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毫不留情面的同志式批评,也要教育帮助、引导说服。要通过批评教育打消少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注重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定期报告,及时反映情况,让监督关口不断前移,不断延伸执纪触角,有效实现监督全覆盖。
    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次,在全镇上下达到了良好的预警、监督、纠错和保护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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