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司法作风 提升审判质效

2019-12-18 08:00:00 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作旭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推行司法权全程监督机制,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县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寻求助力。
    廉政监督卡为上级法院统一制式印制,监督内容进行了细化,涵盖了案件基本信息、列举监督事项、反馈及查询方式等18项内容。县法院要求廉政监督卡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在卷宗上有显示。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写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或转交至本院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接收和处置管理。根据反映意见的性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调查核实、依规处理、反馈当事人、责成主办部门司法释明等处置措施。并建立了定期梳理分析,向院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问题情况列入干警司法档案,纳入评议考核的工作机制。廉政监督卡的施行,构建了纪检监督与社会监督对接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郭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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