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动真情、见实效

2020-08-20 11:35:49 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上级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把医保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现了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管理服务更高效,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县医疗保障局把医保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加强部门协调、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扶贫工作排查和信息比对,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全面掌握了县扶贫办确定的4126户73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2020年拨付了参保资金2,227,660.00元,实现了参保率100%的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使医保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共印刷“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医保脱贫攻坚宣传单2万余份,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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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医保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县医疗保障局于7月7日到本溪县医保分中心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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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贫困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由普通参保农民的13500元下调至6750元,支付比例统一为70%,不设置封顶线。二是积极解决贫困人口异地就医待遇。为保障长期异地居住的贫困人口在“两保”整合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待遇不受影响,确保新制度平稳入轨运行,县医保局主动协调市医保局出台政策,解决了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终末期肾病患者血液透析门诊特病报销问题,享受与本市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三是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落实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有效解决了医保扶贫对象跑腿垫资等问题, 为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结算提供方便。四是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落实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市监局《关于做好本溪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并诊断为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纳入了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医保报销比例达50%。截止7月30日,全县两病就诊人次344人次,总费用47,650.46元,统筹支付18,822.39元。五是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发挥医保兜底保障作用。认真贯彻《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本医保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人保健康本溪中支公司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救助保险赔付工作。2019年6月份,完成了2019年全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赔付工作,共有1581人次受益,赔付金额1,119,75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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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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