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分管区民政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6-13 14:41:5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王超,副区长。

  工作分工:负责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平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分局;负责联系市供热、供气、给排水、路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单位;负责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96.08-2003.02  本溪市第三十中学教师、团委书记(其间:1998.09-2000.07在省委党校党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2-2003.11  溪湖区彩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03.11-2005.09  溪湖区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

  2005.09-2007.10  溪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4.03-2007.01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7.10-2009.02  溪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才办公室主任

  2009.02-2011.12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其间:2010.06-2010.08在江苏省丹阳市云阳镇挂职锻炼)

  2011.12- 2016.04  溪湖区政府副区长

  2016.04-          平山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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