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020-02-06 10:41:04 来源: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月5日,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疫情防控党组扩大会议,对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继续加强已关闭餐饮单位巡查,各市场所组织人员加强辖区内已关闭餐饮单位巡查。二是继续加强督促辖区药店对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登记,规范药店登记管理,确保登记信息详实准确,对未规范登记的药店及时督促其落实好规范登记管理,劝导发热人员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三是继续加强市场巡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坚持每天早晚消杀,指派专人对场内及入场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巡查,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场。四是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重点加强价格方面投诉举报处理,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障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加强辖区内特种设备监管,保障企业安全运营。

当日,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15次,累计检查重点场所(市场、商超、药店及其他)262户次,相关经营者289户。各市场所继续配合各办事处做好大排查工作,当日共排查企业、经营户177户,排查登记人员959人。各市场所组织人员继续对辖区236户餐饮单位关停情况进行巡查。当日接到投诉举报2件,都已落实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违法行为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

溪湖区局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积极引导监管物业和电梯使用单位及电梯产权单位(华联、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做好电梯消杀使用,组织人员每天坚持对在用电梯进行消杀2到3次,截止目前,我局已通知监管物业公司和电梯使用单位18户,责成6户电梯维保单位加强维保频次和消杀频次,消杀在用电梯236部,确保地区居民电梯、公共电梯使用安全。近期各生产单位陆续开工生产,由于现阶段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同时提醒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工之前,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马上检修消除,不能盲目启动生产,避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我局已对83户企业和相关单位(特种设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行业主管单位、维保单位)下发《企业开工提醒》通知,切实做好开工前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工作。

溪湖市场局丁伟副局长带队食品科、彩屯市场所人员会同区商务局联合关闭彩屯兴顺夜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晚冒着凛冽的寒风逐家逐户张贴“暂停营业”单,利用一晚的时间共关停80余家,然后不停歇的对辖区餐饮业关停情况进行夜巡,在此防控攻坚的关键时期,溪湖市场局执法人员体现了敢于担当的无畏精神,为地区百姓筑起一道道安全防线。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辖区药店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短缺,各药店普遍存在无货状态,为切实维护地区稳定,溪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服务方式,督促药店对前来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的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辖区天士力药店对前来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的消费者进行登记、扫码、建群等方式,到货后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前来购买,给地区消费者送去了一份暖心的服务。同时,督促辖区药店继续做好对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登记,规范药店登记管理,确保登记信息详实准确,劝导发热人员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内部食堂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丁伟副局长带队对本溪市骨科医院食堂进行安全检查,传达单位内部食堂管理规范,并张贴《紧急通知》,要求单位食堂进行分餐管理,减少人员聚集用餐。

同日,溪湖区市场局会同商务局组织辖区华联超市、新隆嘉水果超市、毅源水果超市、后石农贸大厅针对近日客流量增多情况进行约谈,一是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增加出入口开放,加大人员流动速度,减少人员聚集。二是加强场内日常消杀,保证每天早晚消杀,覆盖全面,不留死角。三是保持物价稳定,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强食品保质期监管。四是加强场内巡查,设置专人对场内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监督,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场。五是做好自身防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强辖区6处农贸市场巡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场内消杀,每天指派专人对场内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巡查,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场。同时,对辖区内市场肉、蛋、蔬菜等涉及民生的必需品价格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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