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6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金普新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对象 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请申请人一定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领者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对其认定信息进行注销,本次认定无效。 现场领取时间:12月23-24日。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7:00。地点:大连金普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金州大厅)一楼29窗口(地址:金州区斯大林路388号)。 三、领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到现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不能现场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需要提供证书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委托书。 附件:代领证书委托书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领证委托书.doc
责编: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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