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的通知

2019-11-26 08:00:00 来源:西岗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保障疫情防控指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涉及疫情防控行业内部的要求和管理,以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文件。

二、对于涉及疫情防控几个部门的工作事项,属于工作组范围内的,由组长单位以工作组名义牵头印发文件,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落款为“西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用组长单位公章代章。

三、对于涉及到全局性的工作事项,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对于涉及全区疫情防控方面的重要措施、政策等,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印发文件。

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文件程序由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起草文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报分管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审定,由指挥长签发,指挥部办公室文件由分管相应领域的副指挥长签发。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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