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的公告

2019-08-07 08:00:00 来源:庄河市人民政府 作者:刘忠林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大连市开展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设立的受理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此项资料务必收集齐备,否则将影响办理补缴;
  5.属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交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 、2项材料。
受理地址:庄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8号公安局斜对面)
     咨询电话:89723690
                            庄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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