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出台《党费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2010-05-13 08:00:00 来源:大连庄河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庄河市出台《党费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庄河市委组织部和庄河市农村信用联社日前联合出台了《庄河市党费贴息贷款实施方案》,标志着党费贴息贷款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转,成为庄河市关心关爱党员的一项长效机制,这是庄河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庄河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党费贴息贷款工作以来,先后在19个乡镇街道扶持了300多贫困党员户上项目,党费贴息20多万元,发放贷款近28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方案》出台后,这项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不仅帮助农村贫困党员,还包括了城市社区的贫困党员,进一步加大了帮扶贫困党员工作力度。《方案》对党费贴息贷款工作的扶持对象、贴息范围、额度、期限、标准和操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家庭上年人均收入在本市非农业人口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在城市社区居住的党员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本乡镇人均收入的农村居住党员或低保户党员开展经济开发类项目进行贴息,重点是设施农业、农家乐旅游和自主再创业经营项目。贴息的项目必须生产周期短、见效快、风险相对较小,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如看病、上学、建房等)不予贴息。每户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万元,最高期限为1年,在贴息期限内,贫困党员户负责偿还本金,市委组织部按照农村信用社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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