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以“四体现”为标准提升诫勉谈话效果

2010-08-13 08:00:00 来源:大连庄河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庄河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为标准,对个别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有效地纠正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一是做好充分准备,体现科学性。从年终和平时考核入手,对制定考核方案、选择考核方法及确定考核等次等工作都进行了科学安排。在考核中注意发现各乡局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为进行诫勉谈话提供科学依据。还将有问题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梳理,报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诫勉谈话对象及具体诫勉事宜。

二是严格谈话程序,体现规范性。建立了乡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诫勉谈话。乡局级正职干部一般由市委书记和常委部长谈话,副乡局级干部一般由分管干部副部长和干部科长谈话。谈话时,指出被诫勉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听取其作出的解释、说明,对被诫勉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教育及被诫勉对象的个人态度等情况进行整理归纳,以备查阅。

三是把握谈话策略,体现针对性。根据被诫勉对象的不同情况,注意把握谈话技巧,尽力消除其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首先,坚持宽严适度。谈话领导注意掌控自己的情绪,既要防止出现争辩顶撞的局面,又要防止过于轻松随意,失去应有的严肃性,增强谈话的效果。其次,坚持教育为主。重点帮助被诫勉对象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引导被诫勉对象自觉认识和改正错误。第三,注重双向交流。认真听取被诫勉对象的合理陈述和要求,在双向交流中帮助其吸取经验教训,明确改正的方向。

四是跟踪谈话效果,体现实效性。谈话结束后,注重对被诫勉对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重点看被诫勉对象个人思想是否受到触动,精神面貌是否焕然一新;看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及时整改,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是否有明显变化。对于整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的,干部监督部门及时进行督促,限期进行整改。还对干部群众不满意或不能很好打开工作局面的干部,进行适当的调整交流,使其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更好地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了诫勉谈话的效果。

近年来,庄河市对7个领导班子、4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力提升了全市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战斗力。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