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选人用人“晒”在阳光下

2010-08-31 08:00:00 来源:大连庄河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年来,大连市委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始终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推进改革的新思路、新对策和新举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干部选任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广开选贤任能之路

    大连市着眼城市发展和新的功能定位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时代要求,不断探索选人用人的有效方式,为优秀干部和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了平台。

    大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已逐步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大连市在县(市)党政机关部门副职中定期开展公开选拔,近5年来,先后4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35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在县(市)党政机关部门中层岗位和部分事业单位中层岗位普遍实行竞争上岗,共选拔处、科级干部8473名;对部分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先后两次拿出107个岗位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招聘高级管理人员14名;对部分社区和村党组织实行公推直选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在区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换届中,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 2008年,大连市以探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为重点,从解决后备干部备用结合问题入手,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公推遴选了16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阻碍选贤任能的绊脚石。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大连市在全国比较早地出台了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提出了引咎辞职的10种情形;同时,采取提任非领导职务的办法畅通干部 “出口”,近年来,全市仅市直党政机关就解决符合提职退休的干部233人。

    考评干部让实绩和群众公论说话

    近年来,大连市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年度考核,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考评体系进行不断完善,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突出多元性,科学界定考评主体。在纵向设计上,考评主体包括主管的市级领导、所属单位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代表和干部管理部门;从横向上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参与考核评价;同时,坚持社会公开评议、述学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特别是对区市县领导干部的考核,增加了民意调查情况等内容。

    在考评指标设置上,加大对领导班子分类考核的力度。大连市对市直单位、开放先导区和区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分别设置领导班子测评项目,突出职责绩效考核,对正职领导干部注重考核评价驾驭全局、宏观思路、发挥表率作用等情况;对副职领导干部注重考核评价协作配合意识、工作能力等情况,充分体现了考评工作的先进性、针对性和激励性。

    大连市还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形成考核评价结果上注重用数据说话;同时,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建议领导谈话的干部名单,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群众满意度较低、民主测评为“不称职”等次和“不称职”票超过10%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跟踪考核,必要时予以调整。

    抓住强化监督的“牛鼻子”

    近年来,大连市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以严肃查处为重要手段,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着眼于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体系,大连市制定了《大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大连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四个办法”纳入干部主体班培训之中。目前,大连市正抓紧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区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能离任检查制度和组织部门列席区市县委研究干部常委会办法。

    大连市不断健全协作配合的监督机制,注重强化上级监督,做好对各区市县、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集中监督检查;在普兰店市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健全完善了24项规章制度,并在全市推广;同时,做好组织部门内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等部门间的协同监督,在社区建立监督工作联络站,把监督考核由“工作圈”延伸到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

    大连市还十分注重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今年5月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构筑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并形成了渠道畅通、反应敏捷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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