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三唯”取人当引入公众评价机制

2010-09-07 08:00:00 来源:大连庄河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选人用人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只有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才能对领导干部作出科学合理、客观准确的评价,从而杜绝“三唯”取人,确保把那些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如何做好公众评价领导干部工作、防止“三唯”取人呢?笔者认为:

  一要明确公众评价机制的特点。首先,公众评价机制应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制度形态,要制订严格的规程,详细规范公众评价各个环节的流程。其次,公众评价机制应该是一个评价性、监督性的制度规范,要以群众公认作为核心价值观,实现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为的民主监督。第三,公众评价机制应该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要把握公众评价机制的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公众评价工作才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运行,才能保证公平有序进行,评价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二是群众公认原则。群众是公众评价机制的主体,必须用制度保证和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把群众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三是依法办事原则。公众评价机制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将公众评价领导干部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四是公开透明原则。要做到评价程序公开、政务情况公开、干部个人有关情况和工作实绩公开、评价分析认定结果公开、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公开和评价结果运用情况公开,做好公众咨询、做实民代听政、做细民众质询、做准民调评价,使公众评价的全过程都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

  三要优化公众评价机制的功能。一是制度运作功能。公众评价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来运行,不能无序进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规则,强化程序执行的严肃性。二是干部评价功能。要制定不同类别、不同职级、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通过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使评价有合理的标准和内容,通过科学的量化指标将内容和标准逐层分解,形成干部评价指标机制。三是群众参与功能。要保证在公众评价的参与者中群众占多数比例,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真正体现公众。

  四要规范公众评价机制的运作。一是规范公众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公开领导干部相关情况、实施评价、分析审定评价结果、公布和反馈评价结果。二是规范运用公众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与干部的升降、奖惩紧密联系起来,对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惩戒,形成公平竞争、优进劣汰、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形成正确的导向。推行公众评价,改进和完善实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增强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切实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系江苏省新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