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18-05-28 08:00:00 来源:庄河市人民政府 作者:秋秋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国鉴为庄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马仁涛为市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刘轶华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刘美为市人民法院庄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国宣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张赫岩为市人民法院长岭人民法庭副庭长;姜文军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姜玉民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隋晓丽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管秀乾为市人民法院鞍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王红图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于相君、孙敏、何玉娟、何德新、林淑英、周昌晶、赵玺春、徐英、高程鸬、康守湖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会议免去马仁涛的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姜文军的市人民法院庄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姜玉民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郭贤永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免去刘大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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