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辽宁广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辽宁广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港市88号公馆C区工程 3、建设位置: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广纳街88号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5573.52米2(计容面积:114132.66米2) 5、建筑层数: 6栋18层、1栋14层、1栋12层、1栋15层、1栋6层局部1、3层、3栋6层局部5层、3栋5层局部1、3层、2栋1层、1栋地下室 二、具体内容: 根据2020年第9期东港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东发改备字【2020】176号、东港国用(2010)第038336号、东港国用(2010)第038337号、东港国用(2010)第038338号、东港国用(2010)第038339号土地使用证、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图(2020-09-33-46、53-57),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划要求进行建设。新建建筑面积为135573.52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114132.66平方米。根据辽住建【2015】94号文件详见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X020087)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设计编号:2020-09-33-46、53-57)】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住建、生态环境、供电、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该项目须严格按照《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7、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8、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自然资源、消防、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