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贤新村二期13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自然资源振分210603202100001号)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至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