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2019-07-07 20:18:25 来源:东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抚顺市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尚峰  东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13941324863

  职责:东洲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孟宪勇    东洲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42300049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质检测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监督邮箱

  邮箱账号:dzqnsb@163.com

  备注:如有人员调整变动,将随时更新。

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公示。网络图

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公示。网络图

东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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