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尚峰 东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13941324863 职责:东洲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孟宪勇 东洲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42300049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质检测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监督邮箱 邮箱账号:dzqnsb@163.com 备注:如有人员调整变动,将随时更新。 东洲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公示。网络图 东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