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人发〔2019〕18 号
关于商长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9日,抚顺市顺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事项。
任命:
商长发为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曹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顺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