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人发〔2020〕2号
关于任免刘昭权等职务的通知
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抚顺市顺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事项。
任命:
刘昭权为抚顺市顺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于兴民顺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昭权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成斌顺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顺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