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太政发〔2016〕1号
职务任免的通知
刘德江同志任区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谧同志任区经济转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磊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文君同志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褚凤芝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管委会财务部部长职务; 于 淼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区公务员局副局长,免去其红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建军同志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鹏云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东岩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高德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明臣同志任水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 鹃同志任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管委会财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芦淑芝同志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虹同志区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文敏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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