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东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4-11 00:00:00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阜大政发[2019]3号

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东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刘东纬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区城 乡管理综合行政抗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宣铁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胡连海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金忱同志任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马凯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王飞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学哲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雅清同志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锐同志任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姜军辉同志任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武立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鹏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部副部长职务;

   刘谧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宏宇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

   王剑秋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谷友成同志任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应急管理局副长、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

   赵英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职务姜军华同志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武岩同志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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