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完成为期一个月调标工作,七月份,最低生活保障金全部按照新标准发放。 此次提标,城市退出低保479户、990人;农村退出11户、15人;城市低保为4964户、9926人,发放低保金399.56万元;农村低保为225户、361人,发放低保金9.68万元;调标前特困人员31户、31人,调标金30308.3元;调标后特困人员31户、31人,调标金31680.7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提升了困难群体的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