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20 08:00:00 来源:阜新新邱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区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权限内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二)与教育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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