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司法局

2019-05-20 08:00:00 来源:阜新新邱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起草和修改区本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审议报告;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解释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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