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2007年6月8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2007-06-08 08:00:0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红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关于全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应改面积117.8万亩,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完成面积59.3万亩,其中:确认面积42.9万亩,完善面积12.6万亩,新改面积3.8万亩,完成率50.3 %涉及总户数5.4万户,参改人员11.7 7万人,签定合同3.8万份,发放林权证3.1万本,发放面积39.5万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林改成效。全省林改工作启动后,我县将林改工作纳入林业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黄伟、县长李德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局、发改局、农业局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并下发了《彰武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林改的基本原则、改革范围、实施步骤、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各乡镇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乡镇的林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为有效解决和处理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县又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同时,全县抽调专业技术人员30人组成了技术服务组,加强全程指导。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林改机构,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指导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各部门领导分包乡镇指导抓好林改工作,县政府召开多次调度会议推进林改工作,确保了工作进度。

二是部门协作,形成联动合力。为有序开展林改工作,我县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林业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公安等部门负责查处和打击在改革中破坏森林资源和影响改革的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负责宣传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把林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采取了副科级领导包片,林改工作人员包村组的做法,指导林改工作。

三是抓好试点,突出示范作用。按照省、市“先行试点,再行铺开”的要求,我县在抓好丰田乡杏山村试点村的基础上,强化典型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县林改办从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材料归档五个环节全部参与指导,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我县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举办了全县林改骨干培训班、村书记主任培训班,对各乡镇的林业工作站站长、业务员、村书记主任、林改工作组全体成员及林业部门全体干部共600多人进行了培训。系统地培训了省、市林改文件政策、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林改工作流程等。同时,各乡镇也举办了村、组林改工作人员培训班。到目前为止,全县已举办培训班20余次,培训人员达5000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林改工作人员的素质,为林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是加大宣传,增强参与意识。为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全县加大了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林改工作的意义、实施步骤等,将《辽宁省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阜新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资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先后印发林改政策宣传册2000余册,下发到各乡镇,编印《林改简报》20余期,发放《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3000份,在新闻媒体刊发林改稿件30多篇。各乡镇利用有线电视、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和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为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本次林改各村、组获得的林地使用费和林木转让费重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解决好林改收入分配问题是当前我县林改工作最突出、最难解决的问题。二是虽然大部分山林已经实施了流转,但在流转操作程序上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已转制到农户手中的成熟林木,由于受采伐指标限制,仍普遍存在卖难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县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省林业系统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本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1、加强领导,加快林改进度

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到人,完善林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将林改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实行县包乡、乡包村的责任体系。全县实行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各部门抽调领导包乡责任制,林业部门成立指导组,深入乡镇指导工作。县政府定期召开林改工作调度会议,组织县乡党政班子成员深入林改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监察、组织等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加强考核督查。全县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利用当前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林权改革,确保7月末完成林改(新改)任务,10月底前完成林改整体任务。

2、加强指导,保证林改质量

继续发挥林权改革督导组和检查组的职能作用,对改革的工作进度、质量以及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损害林农利益的事件发生。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服从民意,发挥村民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因村、因组制宜,依法依规,切实解决好林改涉及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尤其要加强对村一级林改工作监督和林改政策、技术指导,严把林改的每一环节、每一步,确保改革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验收,加快发证速度

对林改工作完成的乡镇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登记发放林权证。把林权证的换发工作作为林政管理的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发证手续,增加人员设备,充实发证力量,提高发证效率,加快发证速度,尽快将林权证发到老百姓手中,确保今年完成发证率80%以上。

4、加强管理,保持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省林业厅、省档案局联合制定下发的《辽宁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林改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设立专柜存放,实行专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工作中,继续坚持法律法规与具体情况的结合,历史遗留与当前实际的结合,政府调处与群众协商的结合,规范操作与思想工作的结合,个别案例与地区稳定的结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滥征乱占林地的行为,做到查处到位,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林业资源。县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林改纠纷调解,深入乡镇现场办公,解决矛盾,增强化解能力,保持社会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抓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加快进度,全力推进,确保我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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