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2007年9月28日县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上

2007-09-28 08:00:0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红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19991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并且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而落实这一规定的重要途径就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因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相应组成了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我县也于2001年成立了彰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其职能是: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的、任务和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的目的: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增加农用地面积,重点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居住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的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村进行综合整治;对生产建设中挖损、压占破坏的土地和水灾、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祼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包括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平整土地,归并零散地块,规整农村居民用地,建设道路、机井、沟渠、护坡、防护林等农田和农业配套工程;治理沙化地、盐碱地,改良土壤,恢复植被;界定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通过综合整治,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和土地生态环境。

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我县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具体的项目实施当中,县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竣工验收制来实施,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截止目前,共完成了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6个,项目区范围涉及18个乡镇、56个村,总面积达25500公顷,投资近2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000多万元。其中:实施开发项目74个,分别是锦阜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沈彰高速公路、阜新金山发电厂等大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完成整理项目6个,分别是大清沟灌区、兴隆山老虎村、两家子乡哈大冷村、大冷乡上三家子村、中窑村、丰田乡丰田村、冯家镇侯贝营子村土地整理完成扶贫项目6个,分别是哈尔套镇黄花村、梨树村、阿尔乡镇北甸子村、后新秋镇邱家村、冯家镇那力村、兴隆山乡老虎村的土地整理。

通过近几年来对我县部分乡镇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使项目区形成了土地平整、田地成方、四周林网、路渠成行、灌排分开、生态环境良好、便于机械操作、具备规模经营条件的高效农田,增加和提高了耕地的数量、质量和土地的产出率,改善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具体项目实施中,我们主要抓了4个关键环节:

(一)搞好动员,把好“宣传关”

土地开发整理最终受益的是农村、农民,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由于涉及村组、村民范围广,施工场面大、周期长,农民虽然理解土地开发整理的长远利益,但往往受眼前利益限制而出现不配合工作的现象,容易给全局工作造成被动局面。为此,县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广泛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的形式面对面地宣传有关政策,讲解国土知识,分析乡情、村情,有针对性地排除群众思想疑虑,使群众能够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为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营造了较好的氛围。

(二)严格监管,把好工程质量关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工程等环节,专业技术水平要求很高。为此,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聘请监理公司作为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同时派驻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一是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维护工程规划设计的严肃性;二是按照设计标准对施工中的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三是对每一项工程都进行随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实行工程监理月报制、实施单位季报制,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指导;五是实行年度中期、年终综合检查制度;六是推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段工作,否则立即无条件返工,切实提高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专账管理,把好“资金使用关”

加强资金管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能否安全使用资金是项目实施的关键。为此,建立了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一是对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在资金拨付中,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和资金量,项目实施负责人认定,最后由项目法人代表批准;三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四是严格税票管理,确保正规的税务发票入帐;五是严格现金支出管理,杜绝现金支付;六是对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及设备购置费等支出费用,严格按预算及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组卷,把好档案管理关” 

在项目实施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项目档案管理高度重视,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文档、财务资料进行了组卷建档,并指派专人专柜管理,确保了信息资料的完整。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我县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土地开发整理是涉及农业、水利、林业、建设等多行业的综合工程,工作人员还不能全面熟悉各行业技术规范,人员业务素质亟待加强。

二是质量监管的环节有待加强。在实际操作中,个别的工程,尤其是在工程的收尾阶段,监管的环节有些放松,有的甚至影响了工程质量,因此,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完全达到设计标准。

三是整理项目所占比重偏小。我县目前可开发的土地逐年减少,土地整理项目与开发项目相比重要性更加突出,应加大整理项目的争取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一方面,组织好今后几年内准备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做好已批复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后新秋镇民家村、哈尔套镇东风村、冯家镇那力村等7个已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着手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开工。

二是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主要环节的监管,确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工程质量达标。

三是加强业务人员技术培训。今后,我们将重点加大对开发整理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县政府认真务实地开展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进一步扎实工作,争取更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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