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自查报告

2014-09-15 08:00:0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 作者:彰武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方案》精神,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全县3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开展县级自查工作,按照督导内容逐校摸清底数、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现将县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义务教育基本概况
    彰武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共辖16个镇、8个乡,总人口41.2万,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总数为34.9万人,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人均GDP30,547元,农民人均收入9400元。
    2002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两统一撤”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的发展。新一轮“普九”启动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244所,经过统筹规划,分批滚动推进,截止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经调整到32所(其中:九年制学校23所、初中4所、小学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3799人;在校生30373人;学校占地总面积1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3万平方米(楼房面积19.3万平方米),楼房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83.9%。
    2012年9月,我县顺利通过省政府“普九”“双高水平”终结性评估验收。
二、全县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情况
(一)是否存在D级危房
    2009年以来,我县启动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经全面消除D级危房。
(二)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
    全县有在校初中生20336人,课桌椅20336套;有小学生10037人,课桌椅10037套。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每年都进行课桌椅的添置更新,保证了学生人均能够使用一套较完好的课桌椅。
(三)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
    全县共有寄宿制初中学生3285人,有床位3285个,学生有床位率100%;有寄宿制小学生525人,有床位525个,学生有床位率100%。  
(四)是否有安全饮用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均有安全饮用水。
(五)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食堂2所(哈尔套和满堂红九年制学校),总面积为2500平方米,满足就餐率为10%。今年8月末,我县2013年开工建设的14个食堂项目全部竣工,食堂面积增加到17537平方米。食堂建设项目确保了我县中小学生营养餐由配餐制向正餐制过渡,营养餐正餐制学校也由2所增加到16所,其余的实行营养配餐。
(六)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厕所蹲位共1856个,能够满足师生需要。
(七)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教室和寝室门窗全部完好,完好率100%。  
(八)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均有取暖设备并能满足冬季取暖需要
(九)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无突出安全隐患点。县教育局内设安全教育股,职能配置合理;全县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全县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均配备有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
    2010年,我县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公司经营”的管理模式,成立了校车公司,共购置校车167辆。所有校车都符合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安全机制健全,各项管理严格到位。全县农村共有15142名学生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其人数约占农村学校总人数的62%,现在配置的校车能够满足这些学生乘车需求。县财政对低保学生乘车进行补助,全县校车运行状态良好。截至目前,全县教育无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都十分重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县教育局、各学校积极与派出所、交警大队沟通联系,加强学生上学返校、放学离校时段的交通安全保障。  
(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我县2012年11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全县所有中小学学生均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享受营养餐学校率达100%。
(十一)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是否享受生活补助
    我县不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因此,全县教师不享受该项生活补助。
(十二)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我县严格按照省项目工程要求进行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的配备及安装使用,全县学校数字资源配备率达100%。2012年12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班班通”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设备共775套,运行状况良好,利用率较高。  
(十三)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
    我县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要求,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每生为810元/年、小学每生为610元/年,全年共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197万元;2013年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每生为950元/年、小学每生为750元/年,全年共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521万元;2014年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每生为1,010元/年、小学每生为810元/年。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十四)是否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严格按国家规定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课程开齐率100%,同时,各学校能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书法课、民族团结教育课和地方课课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受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制约,投入不能完全满足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主要表现在:部分学校课桌椅、床铺、门窗、取暖设备需要更新改造;安保资金投入不能满足需要;已建成的食堂设备靠举债购置,纳入建设计划的食堂设备资金还没有着落;“班班通”等教学设备的维护费用还有一定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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