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彰水许准字[2019]?3号

2019-11-27 08:00:00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彰武县四堡子振芳新型墙体材料厂

你(单位)于2019119日提出的关于彰武县四堡子振芳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100万块煤矸石、煤炭灰烧结空心砖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911 9日受理。经审查,

审查情况和准予许可的理由:申请材料齐全,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过专家评审论证,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及规定。

决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彰武县水利局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

彰武县四堡子振芳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100万块煤矸石、煤炭灰烧结空心砖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771日至20201231日。

请你(单位)于2019119日持本决定,到彰武县营商局(原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彰武县水利局

                                2019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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